第(2/3)页 而且异口同声地表示,桥霏家是非常优秀的对手,他们不会用如此低劣的手段来抹黑对手。 让一众吃瓜群众,吃了一波大瓜。 很多之前还不知道这个事儿的人,因为这三家官方声明,才知道有这么一出。 后面的场景就是。 很多的人,在刷抖手的时候,又刷到了桥霏家的视频。 评论里有几条」置顶评论「,含有数百条评论控诉桥霏家质量问题。 只一会儿就破千,而后两千,五千,一万的速度奔去。 「我看截图说,你们这个还给报销一半的样品费啊,能带我进去嘛。我也想报销。/憨厚傻笑。」 「我买了好多桥霏家的东西,你们能打钱给我嘛,我帮你们出差评。/狡黠」 「看完所有截图,真是直呼,好家伙啊。这不就是敲诈勒索的网络版嘛。」 「来,我来普法一下,诽谤罪立案标准是:1、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 属于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桥霏家,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桥霏家,你家评论区里的那些恶意谣言,是可以起诉的。」 「***,三年啊,期待后续」 「原博主,后续来咯,最近这些人在和桥霏家打官司呢,吃烧烤火锅引起的拉肚子,硬是瞎编乱造说是吃桥霏家东西引起的,有图有真相。」 「一群社会的loser,聚集在一起,宛若一条肮脏的河沟,令人作呕。」 「心疼桥霏家,@桥霏家/拍拍。」 「没事儿了,我们知道你是冤枉的。」 桥霏家这边呢也没闲着。 发一篇低姿态的文章,表现的弱势点。 立场呢,站在消费者角度。做了一个q版的小视频。 内容大意是: 「上班之后,打开电脑,看到一堆的@信息还有私信,然后通过网络渠道搜索,知道了事情缘由。小可爱蹦蹦跳跳地跑到老板办公室,告诉了帅气的老板这个消息,一脸气愤,嘴里嘀咕「太可恶了」.」 「但q版的老板看后,脸上却露出惊喜开心的表情,「太好了,我说怎么一直找不到哪里有问题呢。」 非常短的视频,但也表明了公司态度。 最后片尾: 看到公司因为这种事进入热榜,诚惶诚恐。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