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有点,不过也不影响,我以后的目标就是好好读书不负自己和所有关心过我的人。” 小小承认自己确实有点想妈妈,特别是父亲进去之后。 但也只是想而已,毕竟她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没有妈妈的日子也都习惯了。 而且姐姐和大哥哥们说的没错,读书才是她改变命运的最好选择。 所以她今后一定要发奋读书。 改变自己的命运! “小小能这样想当然是最好的,这是我的电话,未来你有什么需要的也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至于你妈妈那边据我所知警方也在积极帮忙寻找,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有好消息传来。” 不得不说小姑娘很懂事。 只见此刻苏凡十分欣慰的开口道。 并且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她。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给他打个电话。 如果不过分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他会给予帮忙。 至于她妈妈。 因为案件现在是由春北分局牵头。 正好是周静薇担任专案组组长。 所以对这个案件的动态他也比较清楚。 警方正积极寻找。 只不过小小她们那个地方八九年前消息比较闭塞。 当年对方母亲离家出走之后既没有回娘家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所以调查起来阻碍比较大。 而且还得考虑一个问题。 如果对方成家了,会不会接纳小小。 “电话?” 小小双手接过苏凡的电话,那双美眸闪过一道惊喜。 只见她紧紧的踹在手心里,似乎这电话成了此刻她最重要的东西。 确实,在她心里是这样的。 可以说如果这一次没有被这位律师大哥哥碰到,自己继续乞讨。 到时候父母没有被抓紧去。 一定会再度将她送到按摩店,或者送到某个别墅之中。 而如果后续她被查出怀孕,对方或许会害怕带她去医院流产而是直接选择药物流产也不一定。 命不好流没干净,危及生命。 命大流干净了,调理结束之后估计还是要继续成为他们挣钱的工具。 想读书根本是不可能的。 现在她有了重新读书的机会。 可以说,很大程度归功于这位律师大哥哥。 而且也正是因为他执拗将自己带到医院让她尽早检查出了怀孕。 并进行了手术最大程度减少了身体的伤害。 当然她其实并不懂这么多。 不过医生姐姐们在旁边给她科普。 要她学会保护自己。 说多了,聊多了也让她耳濡目染。 知道了尽早发现原来这么重要。 而如果胎儿成型了,到时候自己只有一个人。 她简直想都不敢想。 要是在学校更不知道会有多少流言蜚语。 现在只要调理好,到时候就可以开启新的生活了。 警察叔叔和姐姐们会接受了她更改名字的建议,并且还给她了转校。 让她到隔壁县城去读书。 “谢谢律师大哥哥!” 只见小小看着苏凡,这个电话号码她发誓一定要深印在脑海里。 以后考上大学了给对方报喜,工作了好好感谢对方,在她心里这就如恩人。 “小小不用这么客气。” 苏凡笑眯眯的说道。 就这样苏凡陪着小小聊了一会儿,不久之后警察同志也过来了。 还是询问一些情况。 而另一边的审讯室里,那对禽兽夫妇在下午五点的时候又被提审了! “警察同志!你们可不能污蔑人啊,那也是我的女儿,我怎么就强迫了?她那是自愿为家里挣钱!说句不好听的这种罪名完全是你们警察为了凑业绩强加给我的,我要找律师!我不认罪!!” 只见到此刻,那一名染着黄头发的女子整个一副不服气的姿态! 现在警方说要给她新增一条强迫卖淫罪。 真是仗着把她关在监狱胡来。 “如果你再不如实交代,再说这些对我们警方人身攻击的话,你的罪名将会再多一条妨碍公务罪!” 只见到此刻李小娟整个一副非常愤怒的姿态盯着对方! 这对禽兽夫妇! 特别是这个女的,简直可恶到了极致! 说真的她们都不愿意接受如今调查到的结果,因为太震碎三观了! 当时对方哄骗小小,说从老家带她来春江享福。 结果到了这边简直是掉入了魔窟,四个多月的时间,前两个月白天乞讨晚上也乞讨。 后边嫌弃讨到的钱少。 就开始把她带到按摩店里。 甚至对方还将她带到了春江郊区某个别墅! 在哪里她被一个男人强奸,她拼命地喊救命! 结果这个当继母的不但没有出手相救,甚至直接关上了门! 关键对方的父亲还默认这种事! 那可是她的亲生父亲啊! 而小小不从会怎么样? 对方父亲在她只是打骂威胁。 如果对方的父亲不在,身为对方的继母就会她把小小拉到客厅用冷水泼、打骂,还拖到卫生间里关着过夜。 说真的,这哪里是一个人啊。 这简直就是一头禽兽。 关键对方现在还嚣张死不认罪。 更扯欲加之罪。 要不是证据已经集齐了,她们还真就信了! “怀孕了?这怎么可能,你们不会是想要给我加罪伪造的吧?” 另一边荣山的审讯室。 看到警察摆出来的一些证据。 荣山目光显得有些诧异。 随后冷笑了一声。 说不句好听的十三岁的小孩毛都没长齐怎么可能怀孕呢! “荣山!端正你的态度!!” 看到荣山那一副戏谑的表情,两位审讯的警官当即火大了! 妈的,这就不是个男人! 人家做父亲的把女儿都捧在手心里。 这个却让别人糟践自己的女儿。 而且还不止一次! 关键现在对方居然还说他们警方伪造相关医院检查单。 简直岂有此理! “呵。” 荣山冷笑了一声。 进过那么多次警局。 也不记得自己坐在这种椅子上多上次了。 他会怕你一个警察吓唬? 这边审讯还在继续,并陷入了死局。 而另一边的审讯刚刚开始,那是部分已抓到涉嫌强奸、猥亵罪的人。 “警察同志,我真的不知道她未满十四岁啊,当时我一个朋友说有个姑娘家庭困难想挣点钱,我看了一下照片长得还很水灵,一万块一个晚上我就订了几个晚上。” 现在审讯的是当地一个企业老总。 被带到警局之后,他整个人一副大喊冤枉的模样。 其实他来之前已经检索过相关的法律法规。 并且还咨询过律师朋友。 只要自己死咬着不知道对方未满十四岁,那么就不认为是犯罪。 最多就是招嫖。 而一般招嫖行为,十天到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加罚款。 现在出了这档子事,想一点没事的躲过去是肯定不可能的。 但坐牢和行政拘留谁重谁轻他还是能分清楚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