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罪名,集齐七龙珠!(第三更!求票!)-《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第(3/3)页

    紧接着一条爆炸性的消息再度传出。

    这个渣男竟然还偷拍。

    最最可恶的是对方还发到自己的朋友小群里炫耀,甚至还投稿到了某些网站上。

    一刹那引起全社会的愤怒。

    事件发生的第九天。

    春江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

    高双双母亲段莲,父亲和亲属。

    贝依依、卓雨双、孔惠。

    部分社会人士。

    政法大学部分师生、领导。

    部分新闻媒体工作者。

    以及部分行业协会代表参与旁听。

    九点准时开庭。

    被告席上原本应当是三人,分别是高双双、洪立天、费湘红。

    但因为高双双已经身亡,洪立天还在住院不方便出席,所以只有费湘红戴着手铐坐在那儿。

    当然还有被委托的被告方律师。

    而费湘红家人方面一个都没有,她的老公这会儿也忙着和她离婚。

    开庭后。

    检察院公诉律师提交证据。

    “辩方律师,你是否确定要做无罪辩护?”

    检方证据提交,法庭上方只见到法官看着被告律师。

    而这个律师就是丁庄强。

    “我方确定要做无罪辩护。”

    看着周围一道道炽热的眼神,丁庄强莫名一阵汗颜。

    他不想做无罪辩护的。

    但费湘红坚决要做无罪辩护。

    并且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一直说自己是冤枉的。

    他能怎么办!

    所谓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

    这样的话只有两个结果,第一个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

    第二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一旦被告人被判决有罪,因为是无罪辩护,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减轻刑罚之类的。

    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能作为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

    做无罪辩护意味着将失去这些条件,一旦认定有罪,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

    作为犯罪集团主犯。

    费湘红的刑期可不少啊。

    至于她儿子也差不到那里去。

    因为他儿子被控诉的罪名足足有六项。

    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罪、诽谤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拘禁罪。

    而且检方证据充分。

    关键他儿子听他妈的,连跟自己谈都没兴趣。

    这就很奇葩。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