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苏凡,这个名字好眼熟啊!(第二更求票求追读!)-《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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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女士,请说重点。”

    丁庄强此时没好气的对着开口道。

    不能因为计件对方就在这说废话不是。

    现在已经七点多了。

    他晚上不用回家?

    “丁律师,你知道政法大学面前有条河吧?”

    嗯嗯,知道。

    虽然丁庄强不是政法大学毕业的,而是其他学校的法律系,但他也去过政法大学。

    所以也知晓那里的具体环境特征。

    “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我儿子跟他的女朋友吵架然后突然有一个人插了进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儿子女朋友的出轨对象,对方就在跟我儿子纠缠的时候失手把我儿子推下了阶梯,他整个人差点掉进河里差点淹死,这会儿还住医院哪里呢。”

    费湘红开口说道。

    “嗯。”

    丁庄强点了点头。

    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然后我这不今天去找他要赔偿吗,对方白纸黑字同意给了三百万,还签字画押了,结果今晚我听说对方要告我敲诈勒索,丁律师你说说这是什么事。”

    费湘红拿出了今天早上签下的单据。

    整个人形容得绘声绘色。

    并且还带着气愤。

    “三百万。费女士,你确定你儿子是被这个叫苏凡的人推下去的?”

    丁庄强看到这位女士带来的一些证明文件和欠条,然后对着询问道。

    一般当事人很多情况下会夸大其词,所以他得问清楚。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叫苏凡的名字有点眼熟。

    但是就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了。

    “丁律师,你这问的是什么话,我儿子当然是他推下的了,现在我儿子整个人还躺在医院里,因为呛水时间长导致了肺部感染,同时全身上下多处擦伤并且还有小腿骨折,最关键的是对方那一张白净的小脸蛋,也给擦伤了。后续各种费用治疗还有善后以及我们家人的误工费,要三百万合理吧,他凭什么要告我敲诈勒索!”

    说到这里,费湘红此时满腔怒火。

    “照你这么说这个金额是合理的,而且他也告不成你敲诈勒索,对了,你这里不是还有一个人证吗?她在哪?”

    正常来说,私下谈赔偿不算敲诈,敲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以这个案子几乎属于稳赢的存在。

    特别是他们这一边还有一个证人。

    铁板上钉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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