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律师函真的来了!-《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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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此时是九二月份,但毕竟是大四了。

    临近毕业。

    一阵感慨啊。

    聊着聊着就聊到考研、保研这件事上了。

    三人一致决定,社会太残忍,他们还想要待在学校里当个温室里的花朵。

    并且发誓本科找不到女朋友一定要在研究生找个女朋友!

    对于这个,苏凡表示他要在社会上冲锋陷阵!!

    至于保研。

    他疯了才保研!

    灭绝师太整他整得那么惨。

    自己要是保研,那玩意落在对方手上还要不要活了?

    酒足饭饱,四人在寝室睡了一天。

    周日苏凡回到了家。

    “快递?”

    刚到小区没多久苏凡接到了邮政小哥的电话。

    “律师函?”

    当他看到是律师函的时候其实是有些惊讶地。

    因为他实在是没有想到对方居然真的会给自己发律师函。

    关键对方是怎么有这个脸的。

    他儿子可是偷了自己的外卖啊。

    瞅了一眼,苏凡丢到了一边。

    之前他就说了,这玩意没什么用。

    这就好比读书的时候同班同学给你塞了一张纸条。

    告诉你,你要是不按照我的要求做,今晚就要揍你满地找牙!

    然而你比对方还强壮。

    你怕这一张废纸条?

    有本事就直接让法院给他发传票。

    那东西才是硬核玩意。

    还是用刚刚的例子举例。

    传票就相当于对方真已经带了人来堵你,揍你,如果你没有能力反击就真满地找牙。

    然而现在他证据可齐全着呢,要真告,他给你玩一个反手刑事立案的操作。

    他那天计算了一下,自己丢失的外卖已经达到了四百多元。

    原则上这个如果是单次的涉案金额的话是不能立案的。

    因为金额太小。

    但因为对方偷窃的次数多。

    这就可以立案了。

    现在这个社会,留案底将来会有很多的限制,甚至对人生影响都不好,所以只要你敢来,他一点都不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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