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纳里贝士也感受到了诺芙娜怀疑的目光,这样回答她: “月就是这样一个人,虽然有的时候思想过于天马行空,但是他热爱着这个国家。” “唉,算了,这封信很明显是用来挡枪的,这点小把戏!” 诺芙娜似乎想起了什么,猛然看向纳里贝士 “那么那个家伙跑了,怎么没有带上你呢?按理说只要把这封信给愚人众的其他人不就可以了。” “没办法,月那个家伙说要有人留下来看家,然后我就和真石头剪刀布的时候输给了她,否则现在小娜面对的恐怕就是真了。” 纳里贝士十分懊悔地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当时为什么要出剪刀呢! 不过事情的真相并不是这样的,主要是月准备在天还没有亮就偷偷出城的时候,不小心被真和纳里贝士给发现了,在千钧一发之际,月也只好想出了这个折中的办法。 蒙德城中,一个黑发的少年正在一家普普通通的酒馆,摇晃着手中的玻璃杯,里面装有酒红色的液体,这是用树莓精心酿制的甜酒,不过酒精度数很低,老少皆宜。 “我现在很想看看诺芙娜知道我跑路时,那种气势汹汹又对我无可奈何的样子,想想看就觉得心情愉悦。” 这个少年正是这家名叫余晖酒店的老板——月,而站在他身边穿着服务员装饰的紫发少女正是和月同行的真,也就是上一任的雷神。 “我说月你就这么讨厌至冬吗?都已经偷跑了好几次了。” 真对于月是毫无办法,在这十几年中都已经偷跑了好几次了,每次一走就是一年,然后又会偷偷摸摸地回到至冬被诺芙娜一顿臭骂。 “我的信中不是明确地提到了吗?我喜欢至冬这个国家,喜欢那里的雪,那里的教堂,那里生长的白桦树。” “那么你为什么会……。” “为什么会出逃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