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看不起人?【第三更】-《逍遥小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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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月之前,城内的锦绣布庄被烧,虽然无人伤亡,但店中的布匹却被烧毁一空,布庄的吴掌柜损失惨重。

    经过多次排查之后,最终将疑犯的身份锁定到了距离锦绣布庄不远处的另一家布庄掌柜身上。

    两家布庄相距不远,自然存在竞争关系,前不久锦绣布庄研制出了一种新式布匹,在庆安府大受欢迎,门槛都快被顾客踩扁了,而距离不远的另一家布庄自然是门庭冷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发财,心情估计和刘知县看到周县尉忽然升任知府没有什么区别。

    妒忌之心是很可怕的,大家都是卖布的,凭什么你家的生意要比我家的好?

    再加上两人之间也有不小的私怨,于是,就在某一个夜深人静,月黑风高的晚上,这位赵掌柜悄悄的来到锦绣布庄门口,放了一把火……

    然后他自己也火了。

    火了赵掌柜,愁了刘县令,此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按理说两人都是一介商人,地位低贱,刘县令处理起来也不用发愁。

    但奈何那锦绣布庄的掌柜,正是通判大人,如此一来,刘县令就要斟酌一二了。

    虽说这赵方嫌疑最大,但其实证据并不确凿,一些重刑,非人命案或者其他重案大案不能使用,使用这样的刑具也必须禀告上级,验明烙印,并且限定在一次案件中对同一个犯人使用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就按酷刑逼供论处。

    府尊大人前些日子可是亲自派人来县衙通告过,朝会将近,也是各地下派御史最为活跃的时候,这些人闲着没事,就在街上转悠,从平民口中了解吏治情况,就想着抓住他们这些官员的把柄,万一用刑不当,被冠以酷吏之名,有损府尊大人的政绩,来年他这位县令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大人明鉴,小民冤枉。”那赵方不急不缓的说道,“小人并没有纵火,无罪可认。”

    结果还是和之前一样,看着赵方一脸淡然的样子,刘知县就有些火大,大怒道:“大胆刁民,你真以为本官不敢对你用刑吗!”

    那赵方跪在堂下,并不说话,心道用刑便用刑吧,受些小小的皮肉之苦并不算什么,若是坐实了纵火的罪名,那罪责可就大了。

    刘县令一脸恼怒的拿起一根红色刑签,就要扔出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当即手一挥,刑签落地,冷冷的道:“犯人赵方,无故纵火,证据确凿,还敢抵赖……来人,把他给我拖出去,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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